行
业
产
品
功
能
一、本计划所列培训项目为中电联各部、中心和代管学协会(以下简称“举办部门”)直接组织举办的培训。培训班分类:
1、岗位培训:举办部门对业务领域内有明确对应的电力行业工作体系,设置相应工作岗位的人员,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具备的理论知识、技能进行的培训,颁发中电联印制的《电力行业岗位培训证书》。
2、资格培训:举办部门对业务领域内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授权或行业自律规定要求,对从业人员依据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的培训,颁发由政府相关部门、行业授权或核准的资格培训证书。
3、继续教育:举办部门对业务领域内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进行知识更新、补充、拓展和能力提高的培训,颁发中电联印制的《电力行业继续教育证书》。
4、适应性培训:举办部门在业务领域内举办上述类型以外的一般性培训,不颁发培训证书。
二、依据本计划,各举办部门将另行印发具体办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