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业
产
品
功
能
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的培养目标是,造就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富有团结协作精神的高素质的管理团队,为国家培养符合现代企业要求、与国际接轨的高级管理人才,重点打造电力行业高端人才。
一、招生情况
1.招生人数
拟招生总人数90名。
2.招生类别
我校招收的MBA学生分单位委托培养和个人自筹经费两种类别。单位委托培养的MBA学生,不转户口,不调人事档案,由用人单位、考生与我校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人事档案和户口留存在委托单位。个人自筹经费的MBA学生,由本人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可将人事档案和户口转入华北电力大学。(以网报的选择为准,请慎重选择)
3.学习方式
脱产学习MBA(Full time MBA):学制2年,脱产学习,学校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在职学习MBA(Part time MBA):弹性学制2.5~3年。
4.录取
MBA的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综合能力、管理经验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5.培养及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培养费
脱产MBA和在职MBA:均为6.8万元人民币。
二、报考事项
1.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
(1)2013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公网),http://yz.chsi.cn(教育网)
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现场确认: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地点: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
(2)报考我校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如下规定选择报名点: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须选择华北电力大学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网上报名填报报考信息时应注意:
①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②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③现役军人只能报考我校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④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⑤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网上名信息的时间、办法等,考生可于9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⑥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将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容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初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收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四、考试
(1)考生于教育部指定的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
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2)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科目包括英语、综合能力;复试包括政治理论、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我校MBA教育中心网站公布。
初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规定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地点在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复试时间在2013年4月,地点在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复试通知中通知考生。
五、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其它
(1)硕士生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招生目录中的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初试成绩等因素进行微调。
(2)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性质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自命题科目试题,不指定参考书目。
(3)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1)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为:第四教学楼B区211室。
考生来函邮寄至: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2206。
华北电力大学MBA教育中心办公室地址为:第四教学楼D区510室
考生来函邮寄至: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MBA教育中心,
邮编102206。
(2)联系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010)80798475,传真(010)80795820。
MBA教育中心:(010)80798610,传真(010)80798480。
(3)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y.ncepu.edu.cn:8080/zhaoshengxinxiwang/。
我校MBA教育中心网址:www.epmba.com。电子邮件:hdmba@126.com
2013年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址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十、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华北电力大学MBA教育中心
2012年9月